保监会鼓励行业创新变革,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同时还会发展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形成一个自主创新、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
“独立个人代理人”,意味着保险中介不再只是大公司,“夫妻店”将成为可能。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自主创业、独立发展,自己给自己当老板。而且随着管理团队层级的缩减,签下同样一笔保单,独立个人代理人的收入佣金将会增加。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试点已经启动。据悉,一家中型产险公司已在5个省市进行专属门店试点。宁波已经出现个人保险工作室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