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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改革力推遗产税 实施至少10年后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11月7日讯,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晶周三在一次讲座上表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使得未来开征遗产税成为必然,但个人预计至少十年以后才会实施。另据介绍,国税总局早在1992年就曾拟定遗产税法草案,至今未对外公布。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税收。“狼肯定会来,但不是现在。”李晶认为近期不会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迟早会开征

李晶强调,财税体制改革需要财力和事权统一。对地方政府来说,过去依靠土地财政、收费、发行地方债等方式筹资已不可持续,随着新一轮税改即以“营改增”为开启的税制改革的深化,地方税源会相应减少。除考虑扩大征收房产税外,作为地方税之一,未来遗产税必然成为考虑选项。

据介绍,1992年,国税总局地方税司曾经起草了一份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草案)》,至今没有对外公布。草案提出了遗产税的财产征收范围,规定免征额为100万元。另外草案还提出,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赠与的财产,视同被继承人的遗产,计入应纳税遗产总额。

李晶说,出于收入分配的需要,也会开征遗产税。如果不开征遗产税,将导致财富在代际转移过程中,拉大贫富差距,进而出现社会问题。目前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试点),如果未来开征赠与、遗产税,个人性财产将实现各个环节的征税。

实施开征遗产税预计十年以后

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李晶介绍,对于遗产税的征收时间,1992年国税总局遗产税法草案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她个人预测至少还需要十年。自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开始确立市场经济,一批大约30、40岁左右、年富力强的人群从事经商等开始富裕,估算至今他们的年龄已在50、60岁左右,中国人预计平均寿命在73~75岁,那么,遗产税可能实施开征的时间也就可以推算出来。

早在20年前(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此后的“九五”、“十五”计划也都提到了遗产税的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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