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
环境税改革的定位是“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由此可以判断在今后的环境税改革方面,其主线是推进费改税,将不规范的征费机制改为规范透明的征税机制,保证环境税预算公开透明并发挥财税调控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对环保治理的关注度持续升温。12月2日,据相关媒体报道,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透露,环境税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正在按程序审核中。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环境税改革的定位是“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由此可以判断在今后的环境税改革方面,其主线是推进费改税,将不规范的征费机制改为规范透明的征税机制,保证环境税预算公开透明并发挥财税调控机制。
环境税改革不仅是简单的费改税,更是要通过费改税以及相应的税收制度调整,建立符合环保的环境税调控体制。
首先,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实现全面改革的总体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总体方案中,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就是将不稳定甚至不规范的收费制度改为稳定规范透明的税收(税收通过立法)制度,这一举措将推动政府通过法治和市场手段治理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税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税制,稳定税负”。这里的“稳定税负”,就是宏观税负的总体稳定,而在环境保护领域推进“费改税”,将最大限度做到宏观税负的总体稳定。同时,环境保护费改税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其次,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绝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税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立法目的。推进环境税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让环境税发挥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简单将企业缴纳的费用改为税收,而不能建立相应的调控制度体系,环境税改革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因此,推进环境税改革,必须着眼于税收调控作用发挥的角度,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立法初衷。
最后,在改革的具体措施方面,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要做到环境保护费改税与其他税种改革的有机结合,通过征税范围的合理确定、税率设计和减免税、以及建立税收奖惩考核制度,让环境税真正发挥促进环保的作用。这方面,环境税改革可以与资源税和增值税等制度结合进行,在稳定企业税负的情况下,提升环境税占比在企业税负中的比重,再通过减免税等优惠调节机制,促进企业节能环保。
目前国家已经推出了“营改增”改革,下一步对于增值税改革要适当简化税率,这一改革可以率先在环境费改税企业和行业实施,给这些企业减负,在此基础上推进环境税改革,在环境税顶层设计时,对企业由于实施增值税减税改革,可以提高环境税税率和设计环保型减免税制度,尽量做到让环境税成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最主要税收负担。另外,环境税改革的企业可以暂缓实施资源税改革或者不实施资环说改革,以减少重复征税、达到稳定税负的目的,而且确保环境税成为企业税收主要负担,发挥环境税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