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贺铿:房产税必须开征主张“见房就收税”

来源: 东方财富网
 
    12月16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贺铿表示,房产税必须开征,它开征的意义就是调节合理消费住房的问题。贺铿认为房产税并不需要真正的全面登记和联网,他主张“见房就收税,见人就免税”。

    贺铿称,房地产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民生产业,它是实体经济,而不是一般理解的虚拟经济。他认为,将房地产分为支柱产业,这本质上就是为了GDP,就是“GDP挂帅”。

    “所以,房地产应该说它本身是一个不动产,不仅一个国家不能把它当做支柱产业来发展,就是一个地区,也不能把它当做一个支柱产业来发展,支柱产业就是你这个地方GDP最重要的支持部门,你生产那么多没有人来,拿不动,那是不动产,所以房地产本身应该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居民居住的功能。”贺铿说。

    贺铿指出,我国的房地产泡沫与2008年美国的房地产泡沫表现是不同的,美国的泡沫主要是投机者对次贷进行金融包装,用杠杆工具形成金融泡沫,我们当前的房地产泡沫主要表现有三个特点:一是平均的房价与平均的居民收入水平脱了节,相差很大;二是投资投机性购房在整个购房当中的比例不小,三是空置房。

    贺铿强调,房地产税是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的重要经济杠杆,房地产税设计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不增加基本消费的负担,有效遏制过度消费和投机行为。“这话什么意思呢?基本消费,比如现在城市居民人均住房35平方米,这35平方米就应该免税,不征税,要是超过了35平方米,超过的少可以适当征税,超过的越多税率越高,也就是说,让你住得起房,而不能过度消费,更不能把它当做一个投资、投机的东西。”

    “开征房产税的问题现在事实上已经在做各种准备,比如不动产的等级,但是不动产的登记有利开征房产税,但我认为房产税并不需要真正的全面登记和联网,我主张见房就收税,见人就免税,这个人作为你在这个地方,35平方米的税就给你免了,先征再交给你,就等于免了,我看见房子,管你是张三的、李四的,这房子必须征税,征税之后,这个房子有可能,有一些房子还是找不到主,没关系,国外有这个经验,多长时间没有人来认这个房子,那就收归国有,我们可以作为廉租房、公租房使用。”贺铿说。


阅读次数:147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