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其实,《意见》中只提遗产税,这不科学,应该是“遗产赠与税”。下面我们从国际视角,分析一下为什么要征遗产赠与税。
征税是技术活儿
税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有了国家,就有了军队、警察、法庭等国家机器,这些机器要运转起来,就必须给它们加油,这里说的“油”就是税,也就是需要国民拿出些钱来,供养着这些吃皇粮的。可见,税就是国家与国民的纽带,没有税,国家与国民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没什么瓜葛;有了税,国家与国民有了割不断的联系,国家离不开国民,因为离开国民,国家机器就断了油,就停止了运转。
政府不管征什么税,最终都要由国民承担。政府倾向于多征税,这样花起钱来才显得阔绰:可以盖豪华办公楼,可以“三公消费”,可以充大头全世界搞援助。而百姓则倾向于少纳税,让自己的家庭生活更美好。研究公共财政,更主要的就是研究如何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对谁征。
法国政治家让-巴蒂斯特·科尔贝说:“税收技巧恰似拔鹅毛,在拔毛的时候不要让鹅叫”。这是狡猾的征税技巧,就是把税款从百姓腰包里掏走而人们却浑然不觉。增值税就属于这种类型,它虽然向企业征收,但企业不会自己掏钱交这个税,而是把它加进商品的价格里,一直向下推。商品的流转环节越多,价格里的增值税越多,当商品流转到消费者手中,就没有下家了,价格里的增值税就必须由消费者兜底。
所以说,在有增值税的国家,人人都是纳税人,因为人人要消费,只要有消费就要纳税,只不过税不是你亲手交给政府的,而是通过商家和企业之手交给政府的。企业知道自己不交这个税,政府要多少就给多少,反正最后都加进商品的价格里。由于政府没有直接对消费者征收增值税,很多消费者购物时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在纳税,也不会抵制增值税。
美国等国家认为增值税不道德,它让穷人的税负加重,因为穷人的劳动所得几乎都要为生计消费掉,税占收入的比重很大。而富人只把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财富的一小部分用于消费,他们纳的税占收入的比重就小。
所以,公平合理的税制就是把税征在明处,让百姓明明白白地纳税。而遗产赠与税就是对百姓直接征税,是一种道德的和光明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