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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谈房产税:立法和试点不应相互排斥

来源:重庆商报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财税领域可率先突破


商报记者孙黎明高亮任忠君发自北京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但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防止改革“碎片化”并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哪些领域的改革可以尝试率先突破?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分别围绕财税改革、金融改革展开探讨。


房产税试点方案各地应不同


重庆商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推进试点和立法的关系应该如何协调?


贾康:立法和试点不应该相互排斥,而是相互呼应。一方面要加快立法,先可以从暂行条例开始;另一方面也要继续推进试点,目前试点的城市只有上海和重庆,这项改革很复杂,应该要继续鼓励先行先试,积累一些经验凝聚一些共识。


重庆商报:如果继续推进试点,和目前上海、重庆推行的房产税试点有没有不同?


贾康:在我看来,房产税是地方税,应该允许不同城市在试点方案里有所区别,全国试点一个方案是不符合逻辑的。此外,房产税试点涉及很多具体的方案设计以及操作路线,应该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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