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房地产税改革框架确定 税率或由地方自行决定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房地产税改革框架确定

  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新媒体专电 (记者梁倩 赵婧)房地产税改革路径日渐明晰。记者获悉,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据了解,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未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后,房企也应作为有地无房新的房地产税纳税人。

  有房地产商认为,未来房地产税若以评估价为缴税基础,将增加房企的囤地囤房成本。在房地产市场下滑的背景下,将对目前大量囤地囤房等行为产生抑制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即便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以开征房地产税,也不会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各地会各自出台征收细则。

  针对将在什么时间、以何种形式开征,以及征收对象、免征范围的划定等涉及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有业内人士称暂时还没有定论。

 


阅读次数:141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