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俊伟指出,在现阶段仅靠个人所得税来显著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是不现实的。关于本轮个税改革,他认为,一是要理性看待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二是应把改革目标确定为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三是应借鉴国际经验,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更加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白彦锋认为,个税改革不应仅简单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当前,应坚定不移、不失时机地推进个人所得税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可以成为推进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进行个人收入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的“催化剂”,边改革边完善。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认为,明确个税定位是选择税制改革方向的基础。若个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定位是让个税成为覆盖少数人的“富人税”,则要选择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发挥更大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可能要承受间接税的税率进一步上升;若个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定位是扩大覆盖面成为一个主体税种,则个税纳税人数比重还要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