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报
适当降低来自于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适当提升来自于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似应成为新一轮中国税制改革的致力方向。
经常听到来自企业界的朋友抱怨企业税负重。最初并不以为然。因为,生活中的常识告诉我们,举凡纳税人,企业也好,居民个人也罢,从来没有嫌税负轻的。后来听得多了,便起了探个究竟的念头。然而,一旦当个重要事情予以关注且探究下去,随着围绕企业税负的诸种要素一个个浮出水面,以致最终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画面,笔者非但不再不以为然,反而越来越由惊讶转换为认同。
对于企业税负的水平,通常用企业作为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数额与其同期取得的经营收入之比加以测度。按照这个指标计算,我国企业的综合税负水平,在当今的世界上,确实属于偏高状态。
按照常理,偏高的企业税负水平一定同偏高的宏观税负水平相关。然而,即便按照全面覆盖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所谓最宽口径的政府收支计算,2012年,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至多为35%.这一数字,抛开以北欧为代表的高福利国家动辄50%、60%甚至更高的水平不论,即便与工业化国家39%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也不能算是偏高的。
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怎么就搞出一个偏高的企业税负水平呢?问题既不出在税负总量上,那就只能从税负结构上去探究了。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月度快报》上,笔者在“分经济类型税收收入情况表”中查找到了如下一组数字:
2012年,倘若以全部税收收入作为100%,那么,来自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涉外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为:13.5%、0.9%、0.6%、46.2%、9.7%和19.6%,合计占比为90.5%.其余的可算作来自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仅为9.5%.依此计算,在全部税收收入的盘子中,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为:90.5∶9.5.
这明白无误地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在当下的中国,税收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企业的缴纳。换言之,在企业税负与宏观税负之间,起码有高达90%的相似度。
在国际上,虽难以直接找到类似我国这样的按经济类型区分税收收入来源的对应数字,但按照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有关各国税收收入的税种来源构成情况,还是可以迂回地获得相关答案。2009年,以OECD税收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来自一般流转税、特殊流转税、其他流转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占比分别为:27.2%、14.4%、2.6%和11.4%,合计占比为55.6%.倘若将上述几个税类视作由企业缴纳,而将其余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税种视作由居民个人缴纳,那么,在全部税收收入的盘子中,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为:55.6∶44.5.
可以发现,与当下中国的情形有所不同,在OECD国家,来自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为55%左右。操用前面的表述,在企业税负和宏观税负之间,仅有55%左右的相似度。
在当下的中国,90%以上的税收负担要压在企业身上。而在当今的世界,以OECD国家为例,由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仅为55%左右。发生在税负结构上的这种巨大反差,不由地唤起笔者年幼时的记忆。在笔者上小学的年代,老师留的作业通常不在学校完成,而是几个学生组成学习小组,集中到某一同学的家中去做。学习小组往往设在母亲不工作的单职工家庭。笔者曾经到过好几个同学家中写作业,每到一个同学家,几乎都会发现这个同学家的生活比较困难。当笔者将这一观察说给母亲的时候,母亲当时给出的解释是,同学家只有爸爸一个人挣钱养家,当然就负担重了。如果爸爸、妈妈都工作,生活就不那么困难了。
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结构如此,国家税收的负担结构也是同样的道理。老话讲,即便是千斤重担,只要由两个人挑,每人也就五百斤。在宏观税负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即便处于偏重状态,但如果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同时分担,分担之后的税负水平也就不会那么重了。可以说,正是由于当下中国的税收负担几乎全部压在企业纳税人一方身上,在宏观税负水平尚不算高的背景下,中国的企业税负才会在今天的世界上处于偏重状态。
企业税负约等于宏观税负,这或许是我们对于当下中国企业税负重的问题所能给出的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解释。
引申一步说,适当降低来自于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适当提升来自于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从而变基本上由企业“独挑”税负为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分担”税负,似应成为新一轮中国税制改革的致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