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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亮:开征遗产税不能操之过急

来源:转自互联网
近日,关于“征收遗产税即将提上日程”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尽管随后相关当事人称消息并不准确,但人们的关注度并没有随之烟消云散。遗产税到底是否征收?何时征收?征收遗产税如何确保公平?专家学者们对此观点并不一致。

所谓遗产税,是指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的税,从理论上讲,和其他税种相同,遗产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同时,遗产税可以使财富在代际接替之间实现相对公平,鼓励自我创造财富,避免不劳而获的“富裕垃圾”影响经济活力,这一功能是其他税种较难实现的。

众所周知,遗产税的本意是对较富裕人群的遗产进行征税,但实际上,大部分缴纳该税项的群体却并非社会最富裕的阶层。这是因为,富裕人群的避税工具相当丰富,其避税能力较强,而中产阶级,尤其是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工薪阶级,往往成为财产税的主要征税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遗产税的评估需要时间,在此期间相关资产将会被冻结,这对于“家大业大”的富裕人群来说或许并无大碍,但是对于部分企业主,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经营者而言,资产在评估期间被冻结很可能导致资金周转不灵。这不仅不能发挥遗产税引导财富在代际间有序传承的作用,而且还会严重地影响经济活力和社会发展。

征收遗产税可以,但是要规范,更要符合法定程序,最重要的是征收额度,不能脱离实际,或者由征收机构单一定价,这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不能盲目开征遗产税。其实,不仅是遗产税,在当前我国税负水平整体偏高,而社会保障制度明显缺位的背景下,开征任何一项新的税种,都必须经过广泛的调研和缜密的设计,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相当严重的负面后果,决策部门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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