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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遗产税不能只奔增收而来

来源: 扬州晚报
 
    近日,“遗产税将出台”的传言成为讨论热点。尽管相关当事人否认有此一说,但遗产税的争议热度不减。有报告指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2%,中国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此项收入就能达到2000亿元。(10月13日《半岛晨报》)

    遗产税的传闻,就像房产税一样,真真假假、是是非非,演足了“狼来了”的故事。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对188个国家的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占比61%.其实往前追溯,我国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就已经规定要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核心的目的在于社会公平,在于防止阶层固化、激活二代创富热情,以此盘活整个社会的潜能。换言之,遗产税不是卖地收入,不能搞成地方财税稳赚不赔的无本买卖。从这个意义上说,起征点高低,恐怕还需科学博弈。民众所担心的无非有三:一是如何测算出社会成员真实的财富水平?如果不能厘清财富真实状况,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申报与评估制度,贸然开征遗产税,只会比沦为“人头税”的个税更受诟病。二是如何拿出令人信服的征收策略?富人避税“七十二变”,穷人反倒一筹莫展,如果征收办法不能疏解前车之鉴,遗产税恐怕真要成为吐槽的最大焦点。三是将要开征的遗产税最终去向何处?

    如果个人能力与后天水平成为人生硬通货,又如果社会收入分配制度能恪守公平逻辑,遗产税就不至于承载过多的价值期待。尽管开征是“大势所趋”,但我们仍希望,这项遗产税不只是奔着“增收”目的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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