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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凰:遗产税不能触及工薪阶层利益针对富人不是为敛财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10月17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尽管尚无明确迹象表明遗产税是否在我国开征,但在专家看来,厘清遗产税的本质和目的是当务之急。在学术概念中,遗产税的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多位财税问题研究专家都强调,若要征收遗产税,最重要的基础是不能触及工薪阶层的利益。
  年轻人既是遗产的继承者,也是未来财富的创造者。在当下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下,整齐划一地界定遗产税的起征点或免税额,对于尚在奋斗中的年轻人来说,将会意味着什么呢?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告诉记者,对遗产税要理性、冷静看待。“不应该向所有人征税,也不能对个人全部的遗产都征税。”刘剑文建议,可以对遗产中超出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征税,实行分档递进的累进制税率,涉及资产额较高的,税率也相应提高。例如,当有600万元遗产时,征税对象是减去500万元之后的100万元。可考虑以3%至5%的税率为初始税率,最高税率不超过50%。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崔军说,“房子不是钱,如果要征高额的遗产税,有些依靠这一套房子生活的人只能把房子卖了,这些低收入者将无处可住,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科学的遗产税对普通年轻人不会有影响,也不应有影响。”崔军说,“遗产税主要针对富人,并不是政府为了敛财才征收。因此,如何让税种变得公平,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是决策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由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研究员王小鲁执笔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根据全国各地5344户城镇居民的家庭情况调查和最新统计数据测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灰色收入也是清算遗产税时的一大障碍,国家尚未做到对公民财产的精确掌握。
  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告诉记者,动产与不动产的评估需要完善配套的政策。例如纳税的信息管理、房产登记与公示,提高透明度才能消除老百姓的抵触心理。
  除此之外,崔军还提醒,遗产税应与赠与税同时开征。“如果只征收遗产税,人们就会在死前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子女,逃避遗产税;同理,如果只有赠与税,人们也会把想赠给他人的财产列入遗嘱,等死后作为遗产处置,同样可以逃避赠与税。所以,遗产税和赠与税必须同时征收。”
  刘剑文也持同样的观点,“不要对遗产税抱有过大的期望,遗产税的税收主体十分有限,只能起到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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