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税局
近日,丹阳地税部门走访困难企业,对辖区内17户符合扶持政策且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814.49万元。其中,遭受火灾企业3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0.57万元;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扶持发展项目企业1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04.6万元;停产半年以上企业5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82.46万元;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8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06.86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丹阳地税制订受理、核查、审批各阶段工作流程及完成期限,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讲解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提供的资料等。对符合减免税条件,但提供完整涉税资料存在困难的企业,积极与发改委、市场监督局沟通最大限度简化资料报送,确保每一户应享受困难减免的企业应享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