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当年8月1日起,全省1567户交通运输业和8054户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顺利实现税制转换;2014年1月1日起,28户铁路运输业试点纳税人和108户邮政业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307户纳税人进入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两年来,共计10064户试点纳税人通过国地税交接实现营业税税制向增值税税制的转变。预计“十二五”末,“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等,届时营业税将完成使命退出历史舞台。截至2015年7月31日,我省国税部门管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34676户。改革试点以来,新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迅速,目前纳入国税管理的试点纳税人总户数比地税部门交接的10064户增长了2.4倍以上,月均增加1000余户。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37.56亿元。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我省试点以来,已累计减税14.49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0.9%。试点总体减税面达到98%。
省国税局负责人说,按照国家改革计划,今年将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对我省来说,将涉及12.7万户纳税人,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