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晨报
10月28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我市自10月8日开始实施车辆购税新政策起,至10月27日,共为2719台符合规定的车辆办理了车辆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共减免税额832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对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10月8日,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了为纳税人曲某办理了第一张车购税减半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减免车购税4050元开始,截止到10月27日,我市共为2719台符合规定的车辆办理了车辆购置减半优惠政策,共减免税额832万元。这也标志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此次优惠政策是继2009年后的又一次大的优惠,据悉此次针对小排量车辆的购置税减免,有效地刺激了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需求。从征收数据来看,此次针对小排量车购税的减免在很大程度上拉动了小排量车辆的市场。
据了解,纳税人购车发票上注明日期是2015年10月1日以前的,不能享受减半政策。在10月1日前购买车辆,且未缴税的纳税人也无法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此次车购税的新政策将执行到2016年年底,办理的1.6升及以下车辆预计将达到33023台左右,减免税款预计13209万元左右。
(记者 陶登肖 实习生 刘凯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