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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国税部门开展虚开普通发票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新疆经济报 

  本报讯

  (记者陈冠锦)近日,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税局召开征管业务专题协作会议,联合开展虚开普通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地产、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打击“买方市场”遏制虚开和接受虚开普通发票的势头。

  截至10月25日,乌市国税局、乌鲁木齐开发区国税局、乌鲁木齐高新区国税局已开展信息交换1次,安排所属区县局对2014年后接受当年认定非正常户普通发票的企业,开票金额较大的2280份普通发票进行排查。

  对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商业街道等发放“小名片”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进行清理整顿,收缴各类“小名片”1000余张,对“小名片”进行归类分析,发现20余家以各种名义招揽虚开发票业务的假公司,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打击。

  开展发票专项检查330户,发现存在问题企业66户,查处非法发票份数2425份,涉及金额11987.81万元,补缴税款588.74万元,滞纳金及罚款26.33万元。接受虚开发票企业转出成本385万元。对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嫌虚开的5户纳税人采取停止供应发票、锁死UK等措施。为防范套购、虚开发票风险,对超过实际经营情况领购发票的10户纳税人进行降版降量管理,移交稽查局进一步深入检查1户。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曾查处全疆首例利用个体工商户起征点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普通发票违法案件。该案涉及个体工商户188户、发票6500余份,涉案金额2900余万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于近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针对简政放权带来的征管压力,乌市国税局稽查局不断加大普通发票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持续发挥稽查震慑力。在2014年乌市国税局系统组织开展的普通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局以沙区国税局移交的案源为稽查线索,成立“7·08涉嫌虚开代开普通发票”专案组,通过“发票领购方—发票开具方—发票受票方”逆向比对、查验询问等方法,对涉案方进行调查取证。最终证实某中介机构利用个体商户每月收入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自行调节开票额度,虚开普通发票的违法事实。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坚持“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要求,在今年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同日常检查相结合,抓住重点行业,加强管查协作,深挖案源,有效地提高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提前2个月完成了区局下达的发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发票3448万份,查处发票违法案件129户,涉及金额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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