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
截止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252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22.2%,较上年同期减少2647万元。其中:
(一)专项收入累计完成82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1万元。 我县非税收入受资源性企业收入影响较大,经济下行导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减少595万元;排污费减少136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减少350万元;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入增加130万元,水资源费略有增加。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完成124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4万元,下降较大的有:社会抚养费减少83万,水土流失防治费减少444万元;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70万元。
(三)罚没收入累计完成125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0万元,主要是检察院罚没收入减少97万元、公安罚没收入减少100万元;法院罚没收入减少22万元所致。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累计完成9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79万元,是因为去年我县一次性出售廉租住房减收1405万元,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326万元。
(五)其他收入累计完成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万元。
除此之外,政府性基金累计完成56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05万元,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都有所增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