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报到有关手续的通知
税务总局公益广告
山西省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全局概况 领导专栏 税收法规 计划规划 税收收入 人事信息 政府采购 应急管理 工作动态 办事程序 财政公开 行政许可 非许可行政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税 资料下载 办税指南 办税地图 场景服务 咨询辅导 权益保护 信用管理 涉税查询 纳税咨询 12366热线
局长信箱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箱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箱 在线访谈 意见征集
税务要闻 媒体视点 廉政建设 税法知识 税收专题
太原市国税稽查局稽查取证跨入“互联网+”新格局
日前,太原国税稽查局在“互联网+稽查”格局下,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和移动互联网连接,构建稽查证据采集传输通道,实现了稽查证据现场即时采集固定、即时传输存储、互动交流等多项功能,提高了稽查取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稽查办案过程的互动交流,有效防范了稽查执法风险。
一是实现证据即时采集。办案人员通过移动智能手机客户端下载稽查取证APP,第一时间对办案现场资料进行照相、录音、录像,对文档和数据影音文件进行编辑,从而快速将物态证据转化为电子证据,有效预防稽查案件查办过程中由于被查对象不配合而导致重要证据被毁灭的问题。二是实现证据即时传输固定。办案人员通过移动互联网连接手机客户端和税务端服务器,将采集证据资料即时传输“稽查取证数据库”,对取证第一手资料按案件编号永久固定存储,供检查和审理人员随时调阅,为检查和审理提供第一手分析资料,避免证据遗失和篡改等问题。三是实现稽查取证互动交流。办案人员通过客户端,现场与其他办案人员或税务专家对上传资料进行同步分析,多方会审,实现对取证现场的远程指挥,避免重大案件取证不足,或各方意见不一,频繁取证问题。四是实现证据资料圆环对接。证据采集通道对外连接12366发票查询系统,可以现场对取证的发票进行真伪查询,获得假发票信息。对内连接稽查内部管理平台,形成完整的稽查案卷资料,提升稽查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