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
2015年,兴安盟地税局紧紧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盟地税系统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46759万元,增长18.78%。其中,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税收收入176228万元,增长12.79%,占全盟公共预算26.6亿元的66.25%。地税贡献率为41.64%,拉动地方公共预算增长9个百分点。社保费入库213856万元,增长25.61%。
2015年税收收入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税收结构较合理。全年营业税实现收入88050万元,占地方级税收收入的48.87%,耕地占用税实现收入5182万元,仅占地方级税收收入的2.88%,为我盟挖潜增收提供了空间。二是收入进度相对均衡。税收收入始终保持正增长,从2015年4月份开始,实现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每个月平均保持8%左右的增幅。三是落实减免政策不走样。落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14000万元;落实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500万元。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强化督查监控。进入2015年二季度后,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收入调度会,继续实行局领导与旗县局包联工作制度,推进落实收入任务。二是加强协调。及时向盟委、行署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争取财政、银行等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给予支持与配合。三是完善管理。利用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税务稽查等方式发现疑点,堵塞漏洞,采取税警联合办案、查封拍卖、强制扣款等措施全力清理欠税,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四是落实责任。将征收任务具体量化、指标到岗、考核到人,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增强组织收入的执行力。五是大力清欠。多措并举,加大“营改增”四清工作力度,保证了税款的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