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
本报乌鲁木齐2月24日讯 记者李琳、通讯员毛立夫报道:2月23日上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华凌市场“若羌姑娘干果店”开出我区第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志着我区开始步入“发票无纸化”时代。
“若羌姑娘干果店”的会计刘雪萍向记者展示了这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记者看到一张用白色A4纸打印出来的发票上,发票号码为全国统一编码,具有防伪标志,票面上清楚地标注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税额等信息,与传统纸质发票并无区别。据介绍,这次推出的电子发票最大亮点是其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作为消费者维权、会计核算、审计和税务检查的合法有效凭证。
据刘雪萍介绍,以前她为领发票每月都要往国税办税服务厅跑,现在足不出户就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再把电子发票通过网络发给消费者,即可随时查询、下载和打印。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工作人员说:“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申请、开具、数据流转、查验等都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纳税人不用到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已有6家电子发票试点企业,后期将重点推行开票量较大的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水电暖)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