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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买房契税超1%可享受补贴

来源:新疆经济报 

  本报讯

  (记者曹华)2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经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购买乌鲁木齐市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的,实施交易契税税率超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政策。

  为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所属3个办证大厅均已设立专门办事窗口,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就绪,3月5日起即可受理契税补贴业务。

  该政策的补贴对象为:2016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购买乌鲁木齐市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补贴标准:超过契税税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申报期限:2016年3月5日开始受理申报契税财政补贴业务,至2016年12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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