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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裕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370202264595888
你公司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缴纳,逾期仍不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适用于公告送达)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