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某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该单位)税收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一笔以资抵债的业务,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检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查找相关税收政策,研究税务总局对于相关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解决了该类案件的政策适用问题,制定出周密检查预案。检查中检查人员将账簿上各年度所有不良资产与各种往来款全部逐一核实、比对,并责成企业提供处置抵贷资产的相关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进行深入检查,最终确认该单位少缴税款事实。在大量证据面前,企业承认以房抵债的房屋取得环节未申报缴纳契税,同时在资产处置环节未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现该单位已履行补缴税款义务,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足额入库。
本案查处涉案金额并不十分巨大,但案件的查处在同行业内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该案的成功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税法尊严,优化了税收秩序,提高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